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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部门:151amjs澳金沙门中文网      日期:2016-12-20 13:11:35      访问次数:1793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 、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被推荐的学位论文原则上是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教育和体育两个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
    (二)评选数量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年度获各类硕士、博士学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授予人数的10%。 
    (三)评选标准
    1.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写作标准:论文选题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
    2.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阅标准:博士学位论文已参加过答辩前由学院统一组织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每篇提交5位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并在匿名评审中取得优良成绩:原则上3名及以上专家评判为“优秀”(A)、2名专家评判为“良好”(B);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质量综合评价优秀。
硕士学位论文已参加过答辩前由学院统一组织每篇提交3位校内外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并在匿名评审中取得优良成绩:原则上2名及以上专家评判为“优秀”(A)、1名专家评判为“良好”(B);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质量综合评价优秀。
参评论文均需通过研究生院学位办的学术规范检测。
    3.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代表性成果的范围:论文作者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或在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过与学位论文研究主题相关以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论文(成果)。学术论文(成果)在评选前需正式发表或批准认定。
    二、评选程序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名单经过推荐、审定、评选后产生。
    1.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可由学位论文作者自荐,或由其导师、学科、所在系(所)向学院推荐。
    2.学院研究生科负责对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初审汇总。
    3.学院组织专家对自荐或推荐的参评学位论文进行审定。
    4.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通过。
    5.评选产生的优秀学位论文将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奖励办法
    1.学院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学院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如下: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篇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篇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前)。
    3.学院将优先(择优)推荐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校内外其他各类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4. 本办法自2016年度起执行。
    四、附则
    被评为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者,如发现存在学术失范问题,学院将根据《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和《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浙大发人[2013]26号),撤销所授荣誉,追回相关奖励,同时予以公布。

151amjs澳金沙门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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